(2002年3月19日學術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第一條:根據《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科研管理暫行規定》和《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有關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科研津貼,分有科研額定工作量人員和無額定科研工作量人員兩種情形發放。 第三條:有科研工作量定額人員指: (1)特聘教授, (2)一至六級教師(包括所有 “雙肩挑”人員)。無額定科研工作量人員,指所有在《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附件一中沒有規定崗位科研工作量定額任務的人員,包括:(1)非教學人員,(2)兼職教師,(3)助教和見習教師(七、八、九級教學人員),(4)離退休人員 ,(5)其他人員。本辦法所稱兼職教師指崗位不在我校(不在我校領受崗位津貼),而應邀在我校承擔課程表所列授課任務并領取規定報酬的人員。 第四條:有額定科研工作量人員的科研津貼,按以下規則發放:未完成額定科研工作量者不得發放科研津貼;額定科研工作量以内的科研成果不計發津貼,超過科研工作量的成果計發津貼。雖達到《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附件一規定的科研積分,但未按該方案要求在權威或核心期刊發表規定數量的文章者,仍視為未完成崗位科研工作量,不計發科研津貼。完成科研積分,同時在權威或核心期刊上發表文章達到規定的篇數者,其科研津貼的計發辦法是:全部成果的标準篇(積分)總數,減去崗位科研标準篇(積分)定額數,得出應計發科研津貼的标準篇數。 第五條:無額定教學科研工作量任務的人員,其科研獎勵津貼按《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科研管理暫行規定》所定津貼額度的二分之一發放。 第六條:本校教職員發表的科研成果,如僅僅注明作者為其它單位人員者,不得計發科研津貼。兼職教師的科研成果,隻有在成果中以明确文字注明作者僅僅為我校教師者方可計發津貼。 第七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在科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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