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辦法

發布者: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2014-02-27浏覽次數:774

 

 

為加強高層次創造性人才的培養工作,鼓勵創新精神和刻苦鑽研精神,提高我院研究生培養的質量,根據教育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及湖北省學位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選工作原則

    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工作遵循科學公正、注重創新、嚴格篩選、甯缺毋濫的原則進行。每年評選一次。所評選出的院優秀博士學位論文作為申報省級和國家級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依據。

    二、評選标準

1.選題應為本學科前沿,具有開創性,有重要的理論意義或現實意義;

2.在理論或方法上有重要創新,對本學科的科學研究起到重要作用;

3.取得突破性成果,達到國内學科先進水平,具有較好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或應用前景;

4.材料翔實,推理嚴密,行文流暢,表達準确,反映學位論文作者學風嚴謹,具有很強的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

5.至少應在學校認定的國内重要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與博士學位論文内容相關的學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出版高水平的學術專著,或獲得較高學術獎勵。

三、評選範圍

參加評選的博士學位論文,一般為評選年份當年參加答辯的博士學位申請者的論文。

四、評選程序和辦法

1.由博士學位論文作者本人向學院提出申請,或由其指導教師或其答辯委員會推薦;

2.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申請者須提交《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申請表》、博士學位論文、攻讀博士學位期間及獲得博士學位一年以内獲得與博士學位論文有關的成果清單各一份;被推薦參加省級及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的,還須按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當年的通知提交有關材料。

3.院學位委員會及院學術委員會分别對學位論文進行評審,确定院級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并向湖北省學位委員會推薦參加省級、國家級優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的博士學位論文。

五、獎勵辦法

1.對入選的各級優秀學位論文作者及其指導教師給予物質獎勵。

2.在評定校、省、國家級優秀教學獎、先進工作者等各類獎勵活動,以及晉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定等方面,對優秀學位論文獲得者的指導教師有所傾斜。

    六、其他事項

1.院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名單由院學術委員會批準并公布。在一個月内無異議,則獲獎生效;如有異議,須經複議決定。

2.任何單位或個人,如發現入選論文存在剽竊、作假或論文的主要研究結論不能成立等嚴重問題,可以書面方式向院學位委員會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的書面材料應包括異議論文的題目、作者姓名、異議内容、支持異議的具體證據或科學依據,以及提出異議者的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院學位委員會負責處理異議,并對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予以保密。

3.對已批準的院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如發現剽竊、作假或論文的主要研究結論不能成立等嚴重問題,院學位委員會将做出撤銷對作者的獎勵的決定并予以公布。

4.本辦法由院學術委員會負責解釋。

5.本辦法自2007年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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