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現将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讨論通過的《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學術規範(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四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