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兩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發布者:康俊發布時間:2020-05-29浏覽次數:1367

盧現祥,現為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教授,博士生導師。财政部跨世紀學科帶頭人,湖北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獲教育部2005年度“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2020年将是人類曆史上極其不平凡的一年。去年世界經濟增長低迷,國際經貿摩擦加劇,國内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今年的全球疫情使經濟更是雪上加霜。因為全球疫情和經貿形勢不确定性很大,今年兩會工作報告中沒有提出全年經濟增速具體目标。我們要把這種不确定性的沖擊轉變成經濟發展和改革的動力。困難挑戰越大,越要深化改革,破除體制機制障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發内生發展動力。面對今年的經濟形勢,兩會報告提出的保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實現的主要途徑之一是發展民營經濟。發展民營經濟除了财政、金融支持外,重要的還是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所謂制度性交易成本是企業因制度性因素産生的不合理成本,從宏觀層面看,就是經濟體制改革中政府與市場關系沒有理順造成各環節體制性障礙帶來的成本;從微觀方面看,就是規制實施和政策實施過程中,對企業等微觀經濟主體活動形成的障礙成本。這次兩會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也主要是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入手。

從制度入手,保障民營企業平等獲取生産要素和政策支持,清理廢除與企業性質挂鈎的不合理規定。這些不合理的規定會增加民營企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這裡的不合理的規定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這些不合理規定主要是行政方面的,因此,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就提出,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二是有違公平的法律法規條款也主要是針對民營企業的。因此,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就提出,清理有違公平的法律法規條款。對民營經濟的不合理規定和有違公平的法律條款導緻民營經濟發展的過高制度性交易成本。這次兩會工作報告明确提出清理廢除與企業性質挂鈎的不合理規定。最近最高法院表示,對司法解釋進行清理,廢除一切對民營企業的不平等規定。嚴禁超标查封扣押凍結财産,盡可能減少對企業經營的影響。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合法财産與違法所得、公司财産與個人财産、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堅決無罪釋放,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财産安全。

從産權保護入手,限期清償政府機構拖欠民營和中小企業款項為什麼政府兩會報告提出限期清償政府機構拖欠民營和中小企業款項?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産權保護課題組研究,近兩年造成民營企業投資增速下滑的幾種主要原因中,其中産權保護不到位占到近30%。例如,2019年前5月,民營企業發行的信用債規模僅有4000多億元,在信用債發行總規模中占比不到10%。銀行不給借錢,國有企業、地方政府拖賬期,股市、債市融不到錢,民企國企借錢利差分化,使得一些民營企業關門或者轉移資産。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最重要的就是産權保護。拖欠民營企業的款項就是産權保護不夠的表現。政府工作報告把這作為一個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的重要工作來做,表明我國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的決心和行動。

産權保護制度可分為契約制度和産權制度,對于仍處于經濟轉型期的中國來說,民營企業的産權保護在上述兩個維度均不夠完善。在契約制度方面,民營企業的産權保護一度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據,且現有的不少法律法規仍未能得到有效的遵行,這使得民營企業難以依賴正式的法律體系來保護其合同的實施。如前所述,這次兩會工作報告明确提出清理廢除與企業性質挂鈎的不合理規定中國民營企業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缺乏一種可靠的制度保障,随意性太強,導緻企業家沒有安全感,這種随意性不僅包括成本增加,還包括産權的安全性沒有法治保障。這種随意性的實質就是産權還得不到公平的保護,并會導緻過高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沒有産權制度、法治、合同規則和規範的關鍵組合,一個社會就不可能高質量發展。人們隻有在财産權得到安全保障的情況下才會增加對資産的投資。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除了上述兩個方面以外,還涉及到兩個方面,這也是兩會報告提出的,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公正監管維護公平競争,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二是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中提出營造支持非公有制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制度環境。隻要我們堅持全面深化改革,就一定能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