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确保學生的安全與穩定,有效處置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确、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維護和确保學生工作的穩定運行,結合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學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适用範圍
本預案所指的學生突發事件主要包括以下類型:
1.校園内外涉及學生的各種非法集會、遊行、示威、請願以及集體罷餐、罷課、上訪、聚衆鬧事等群體性事件。
2.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
3.學生在校内或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社會實踐等活動發生意外緻傷殘。
4.學生在校外因各類事件(交通意外、自殘、自虐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緻傷殘。
5.學生失蹤事件。
6.學生打架或群毆、暴力傷害等惡性事件。
7.學生重大失竊事件。
8.學生心理疾病事件。
9.民族宗教事件。
10.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
11.學生發生食物中毒或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
12.學生發生校舍安全及自然災害事件。
13.學生重大網絡輿情事件。
14.其他影響校園和社會安全穩定的學生突發事件。
二、工作原則
1.積極預防、及時處置。把保障學生生命、财産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快速反應,及時處置各類學生突發事件。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學院成立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應對學生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形成以學院領導小組為核心的處置學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各有關工作人員既要分工負責,又要相互配合、協同處理。
3.堅決依法、依規處置。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區别不同情況,加強應急管理,運用法律手段切實維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堅決依法、依規應對和處置各類學生突發事件。
4.掌握主動,正确引導。掌握輿論引導主動權,增強工作預見性和主動性,及時、準确、客觀發布突發事件事态發展及處置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正确引導社會輿論。
三、組織領導
(一)學院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院黨委書記、院長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和分管教學工作副院長
成員:黨政辦公室主任、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全體輔導員
2.工作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負責做好本院的各項安全穩定工作,及時傳達貫徹學校有關安全穩定工作的文件和會議精神。
(2)負責收集各種信息,随時掌握本院學生的思想動态和不穩定因素,對一般問題做好教育、疏導和矛盾轉化工作,發現重大情況及時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
(3)對本院發生的有關學生安全和影響穩定的一般突發事件及時進行處理;對本院發生的重大治安事件、治安災害事故和突發群體事件,要根據學校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組織相關工作組積極協助學校處置工作組的工作,尤其是對群體性事件,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控制事态發展,防止形成規模和波及全校,努力把問題解決在本院範圍内,力争不走出校園,一旦走出校園,組織學院全體領導小組成員随隊工作,并做好學生返校後的有關工作。
(4)配合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學生和其他重點人的關注、幫教工作。
四、處置機制
(一)信息報告
1.學生發生突發事件後,輔導員應在知悉突發事件後第一時間向分管院領導報告,再由分管院領導向學院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報告。
2.信息報告内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内容要客觀翔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二)啟動标準和響應程序
1、突發事件等級與标準:根據突發事件的緊迫程度、嚴重程度、形成的規模、行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發展蔓延的趨勢等,由高到低劃分為四級:
特别重大事件(一級):出現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人員傷亡,社會上産生重大影響;
重大事件(二級):出現較大群體性事件、較大安全事故或較大人員傷害,社會上産生較大影響;
較大事件(三級):出現較大群體性事件、較大安全事故或較大人員傷害,在校内産生較大影響;
一般事件(四級):出現一般群體性事件、一般安全事故或人員傷害,隻在學院或部門内産生影響;
2、應急響應
特别重大事件(一級)、重大事件(二級)和較大事件(三級)發生後,學校立即啟動《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成立各處置工作組。
一般事件(四級)發生後,學院内成立工作組妥善解決,并将事件向學校領導小組報備,校領導小組随時掌握情況,必要時啟動《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學院領導小組根據事件的發展趨勢動态調整事件級别,以不斷調整應急措施和方案,加大應急處置力度,提高應急處置工作的針對性、時效性。
(三)應急處置
1.各級人員在知悉學生突發事件後,應立即完成信息報告,有現場的第一時間趕至事發現場,迅速實施救治,保護事發現場,設法穩定局勢,防止事态惡化。
2.學生突發事件同時實行“首遇負責制”,學院每一位教職工遇到各類學生突發事件時,都有義務向學校及時報告信息,并立即向110或120報警,迅速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件局面。
3.根據突發事件的緊迫程度、嚴重程度、形成的規模、行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發展蔓延的趨勢等,學院領導小組可以不斷調整應急措施和方案,加大應急處置力度,提高應急處置工作的針對性、時效性。
五、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一)校園内外涉及學生的各種非法集會、遊行、示威、請願以及集體罷餐、罷課、上訪、聚衆鬧事等群體性事件
1.在發現有此類事件發生時,輔導員應及時到達事發現場了解事件情況并向學院主管學生工作領導彙報。學院相關負責人到達現場後應盡快控制事态,盡量将參與人員勸離現場,如無法勸離,則對學生采取分流,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牽頭,各年級輔導員配合。防止事态惡化和對其他學生造成不良影響。
2.學院應迅速采取個别談心、小型會議等多種方式為事件組織者和參與者提供信訪渠道,了解、掌握問題症結,對問題的合理部分給予解決答複或上報研究解決,對聚衆滋事行為提出嚴厲批評,并依據校紀校規對聚衆滋事的組織者給予相應的處分,以有效化解矛盾,穩定學校正常秩序。
3.學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堅持實事求是和為學生服務的原則,綜合各方情況,區分不同性質,全面、徹底解決問題,不留後患;對可能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事件及時進行信息發布;對事态嚴重、影響惡劣的聚衆滋事事件,要在處理解決的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學生突發病、傷、亡等意外事故等個體事件(對應适用範圍中的2、3、4點)
一旦發現學生有自殺傾向、突發疾病等發生,輔導員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向學院主管學生工作領導報告。
學生突發病、傷、亡等意外事故等個體事件共分為以下幾種:
1.有自殺傾向的
(1)由有自殺傾向的學生年級輔導員負責,成立監護小組,将有自殺意念的學生轉移到如醫院等安全地點,組織監護小組對其實行24小時監護。
(2)輔導員負責通知有自殺傾向學生的家長盡快趕到學校,待家長趕到學校後雙方共同商量解決辦法。
(3)全面細緻了解學生自殺的原因,如學生需立即住院治療,學院與家長協商并征求家長意見後,辦理請假、休學或退學等相關手續,由家長帶領學生到對口醫院治療。如有自殺意念學生需回家休養治療,學生家長将其帶回家休養治療并辦理相關手續。相關手續一旦辦理完畢,馬上讓有自殺意念的學生離開學校,以免影響其心理康複或發生意外。
2.對已經實施自殺行為的學生
(1)對已經實施自殺行為的學生,輔導員要馬上組織學生立即送到校醫院或馬上撥打120進行救治。
(2)輔導員在請示學院主管學生工作領導後及時撥打校園110報告,由保衛部門負責及時保護、勘察、處理現場、防止事态擴散和對其他學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協調有關部門對事件的調查。
(3)輔導員立即通知實施自殺行為學生的家長到校。
(4)對于自殺未遂學生,在其病情穩定後由家長為其辦理休學或退學等手續,将其帶回家休養治療。不得讓其繼續留在學校學習,以免影響其心理的康複或發生意外。
(5)應對已經實施自殺行為學生周圍的同學,尤其是同寝室同學,輔導員要采取相應的安撫措施。
3.對于突發疾病
(1)如遇到學生突發疾病,輔導員要第一時間出現在現場,在迅速與學校醫院取得聯系的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2)輔導員立即通知突發疾病學生家長到校。
(3)學生住院後,根據學生不同的病情給予不同的處理,如疾病較輕,由醫生診斷可以繼續堅持學習的,在醫院觀察病情穩定後可回校學習;如學生病情比較嚴重,在短時間内不能恢複健康,需長期住院治療的,可讓家長辦理休學手續,讓家長帶領同學回家休養治療;如突發疾病死亡的,要處理好善後工作。
4.突發傷害事故
(1)如學生在課堂、寝室等發生突然傷害的,輔導員要第一時間出現在事故現場處理。
(2)如該同學為意外傷害,輔導員除了組織好該同學去醫院的同時,建議學生到負責醫保的部門報案。
(3)如因打架、鬥毆等原因給學生本人造成的傷害,輔導員組織送該同學去醫院,根據情節嚴重決定是否通知該生的家長。
(三)學生失蹤事件
1.發現學生突然去向不明,輔導員獲悉情況後,應立即向學院分管領導報告,并迅速組織查找,努力查明去向;同時應立即聯系學生家長,共同查找。
2.在一時無法查明去向的情況下,學院應向學生工作部、保衛部和宣傳部報告,并請保衛部提供查看監控錄像、出警陪同查找等協助措施,共同查找學生去向。
3.在仍然無法查明去向的情況下,學院應将情況向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聯系學生家長立即來校,并報警。
4.最終确認學生人身安全的,根據情況,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後續處理。若學生發生意外的,學院配合學校處理失蹤學生的善後事宜,同時應注意做好材料歸檔工作。
(四)學生打架或群毆、暴力傷害等惡性事件
1.發生學生有打架鬥毆、尋釁滋事等行為,輔導員要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及時勸阻制止。在第一時間彙報給學院主管學生工作領導。
2.加強正面宣傳,積極教育引導,穩定學生情緒,及時化解矛盾。如勸阻無效應馬上報告保衛處,以免事态擴大,影響其他學生。
3.如在沖突過程中有學生發生意外傷害,要及時送往醫院治療。輔導員負責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啟動善後工作程序并做好接待和安撫工作。
4.做好調查工作,由輔導員負責進行調查,做好詢問筆錄,當事人要寫出事實經過,依據學生管理有關規定,由學工辦提出處理意見。
(五)重大失竊事件
1.受害者、目擊者及其他知情者應保護現場并立即向輔導員報告(并視情況撥打110)。
2.輔導員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趕往現場,安撫穩定受害者情緒,保護案發現場,評估損失價值。
3.學院了解當事學生生活狀況,做好暫時性助困工作,協助公安或保衛部門調查破案。
4.學院做好安撫學生情緒、安全教育等工作。重大盜竊案件發生時,要同時關注網絡輿情并作正面引導。
(六)學生心理危機事件處置程序
參見《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學生心理危機幹預實施方案》。
(七)民族宗教事件處置程序
1.涉及民族類的突發事件,堅持教育與宗教相分離,以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為首要原則。
2.涉及民族學生的一般性突發事件發生後,輔導員應第一時間将相關情況彙報給學院分管領導,聽從學院領導的工作部署,并及時采取談心談話的方式了解學生的心理狀态和事發緣由。如有違反校紀校規的現象時,應當予以批評教育,讓學生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并及時改正。如有嚴重違反校紀校規的現象,且屢教不改的,應對當事人提出嚴厲批評,并視所犯錯誤情節,報學校給予紀律處分。為便于工作的開展,可聯系學生工作部民族團結教育辦公室予以協助支持,加強學生教育引導工作。
3.涉及民族學生的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輔導員應第一時間将相關情況彙報給學院分管領導,學院領導向統戰部、保衛部、學生工作部彙報事件情況,相關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到達事發現場,了解事件情況,控制事态,防止事态惡化和對其他學生造成不良影響,保衛部并将情況及時上報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學院應迅速采取個别談心、小型會議等多種方式為民族學生提供信訪渠道,了解、掌握問題症結,對問題的合理部分給予解決答複或上報研究解決,對過激行為提出嚴厲批評,依據校紀校規對聚衆滋事的組織者給予相應的處分,以有效化解矛盾,穩定學校正常秩序。
4.據規定,嚴禁在學校傳播宗教、發展信徒、設立宗教活動場所、舉行宗教活動、建立宗教組織,嚴禁師生在學校穿戴宗教服飾、佩戴宗教标志及穿戴、佩戴帶有宗教極端色彩的服飾标志。
學院收到有人在校園内穿戴宗教服飾、佩戴宗教标志及穿戴、佩戴帶有宗教極端色彩的服飾标志的報告時,應指定人員查明情況,輔導員向學院分管領導彙報,并及時采取談心談話的方式了解相關學生的心理狀态和緣由,引導學生正确認識教育與宗教相分離的原則。對于教育無果,學生固持己見的情況,學校依規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以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
5.發生重大民族學生突發事件及宗教類重大突發事件,學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區分情況,保持與當地黨委統戰部門、政府宗教事務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溝通聯系,必要時請求其工作援助。
(八)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處置程序
1.小範圍起火
(1)宿舍樓内發生小範圍起火時:現場師生應迅速預判起火原因并采取正确應對措施。火勢較小且安全有保證前提下,先行切斷電源,迅速取來滅火器進行滅火,并讓其他同學立即下樓通知樓管及輔導員老師,樓管迅速參與滅火;
(2)現場的學生幹部有序地組織同學撤離宿舍,查看同學是否有受傷情況。若有輕微的擦傷、燙傷等,及時帶往校醫院處理。若受傷情況較嚴重,則直接送往就近的大醫院;
(3)寝室長負責本層及樓梯秩序,心理要鎮定,不要發生恐慌以免發生踩踏事故;
(4)輔導員老師負責按宿舍清點人數,向有關領導彙報安全撤離人數;
(5)待火險消除後,查明起火原因,彙報領導。
2.大範圍起火
(1)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發現者應立即撥打119(報告内容為:“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XX校區XX區域XX号樓XX宿舍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地址:南湖大道182号、武珞路114号”。待對方确認後,放下電話後再挂機),并向樓管報告,做好隔離電源、打開消防通道工作;
(2)以人的疏散和安全為第一要務,此時要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撲救。現場工作人員、各寝室長、班幹部、黨員要配合樓管做好疏散人員工作,并做好逃生自救工作,撥打120,以最快的速度救助傷員;各樓層寝室長負責本層及樓梯秩序,心理要鎮定,不要引起恐慌,以免發生踩踏事故;高層未能及時撤離的不能跳窗,要做好自救,等待救援人員前來救援;
(3)學院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輔導員老師負責按宿舍清點人數,向有關領導彙報安全撤離人數;
(4)學院要及時、全面、準确地向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彙報情況。輔導員應在當天及時組織和參與調查處理工作,并于5個工作日内将情況調查清楚,向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
(6)學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立即召開協調會議,明确分工,強化責任,廣泛收集信息,分析事件性質,啟動善後工作程序。
(九)學生發生食物中毒或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處置程序
1.食物中毒事件
(1)第一時間搶救中毒者,現場學生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并組織搶救,同時聯系輔導員或所在學院。如醫務人員沒有及時趕到,中毒者有生命危險,要立即征用學校現有車輛,将中毒者急送附近醫院或救護站搶救。
(2)輔導員應立即向學院分管領導報告,學院分管領導立即向學生工作部或黨委研究生工作部、校醫院、保衛部、後勤保障部報告。
(3)輔導員及時向中毒學生家長、家屬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情緒。
2.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
(1)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學院應首先将患者送醫救治,并立即向校醫院、學生工作部、保衛部、後勤保障部報告。
(2)輔導員及時向患病學生家長、家屬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情緒。
(3)學院在适當的範圍内通知立即停止校内群聚性活動,停止可能造成傳染病爆發、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動。
(4)啟動流行疾病阻斷和管控機制,學院協助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分散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等工作。配合做好師生的應急預防接種、預防發藥等保護健康人群的各項措施,并進行有針對性的疫區消毒、處理工作。
3.突發食物中毒或群體性流行疾病的後期處置
(1)突發食物中毒或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處置結束後,學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對事件原因和發展趨勢進行調查和總結,據此總結經驗教訓并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對于涉密的重要信息,應遵守相關規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2)學院在适當的範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本情況以及采取的措施,消除恐慌心理,穩定師生情緒。并充分利用網絡、校内廣播等豐富的宣傳工具,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知識培訓、講座,開展危機預防和管理教育,增強師生危機防範意識和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十)學生發生校舍安全及自然災害事件處置程序
1.學校校舍等建築物安全事故
(1)學校校舍等建築物發生安全事故後,學院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迅速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并立即向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如果情況嚴重,應及時向公安、消防、武警請求援助。
(2)如有學生被困,學院配合學校及時組織解救受困人員,搶救傷病員。
2.地震災害
(1)地震發生後,學院要立即組織和指揮學生迅速疏散到避難場所,積極開展自救、互救,學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時間向學校彙報災情。
(2)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
(3)及時組織受災師生員工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師生員工心理疏導工作。
(4)協助相關單位做好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心理救助、糧食食品物資供應、次生和衍生災害防禦等善後工作。
3.暴雨類災害應急處置措施
(1)暴雨達到橙色預警時,學院要特别關注天氣變化,及時提醒學生,采取防禦措施。
(2)暴雨達到紅色預警時,學院應急處置工作組随時準備啟動搶險應急方案,配合學校及時将處于危險地帶的學生轉移到安全的地方暫避。
(十一)學生重大網絡輿情事件處置程序
1.發生學生重大網絡輿情事件後,知情人應立即報告輔導員,輔導員應迅速了解情況,并立即報告學院分管領導。
2.網絡輿情突發事件發生後,學院應配合學校開展24小時不間斷網絡信息監控,跟蹤輿情動态,對主流媒體、網絡媒體、自媒體的相關報道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彙總,為決策者在較短時間内做出正确決策提供參考。
3.學生重大網絡輿情,學院配合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在危機處置的“黃金4小時”内及時召開網絡輿情研判會,分析評估網絡輿情發展态勢,并及時做出反應,提出具體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建議,随時掌握事态發生、發展情況并作出彙總、分析、上報。
4.學生重大網絡輿情事件發生後,學院配合宣傳部及時通過學校官方網站、微博、網絡新聞、電子公告、論壇等各類網絡平台準确地發布突發事件的最新、最真實的信息,做好與新聞媒體的聯系溝通工作,并由學校指定專人向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發布權威信息。必要時可舉行新聞發布會。
5.遇到特别重大、敏感的情況,學院應配合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與上級有關部門取得聯系,并商請上級宣傳、新聞、網絡安全、教育等主管部門幫助依據相關管理規定處置。
六、事後恢複
學生突發事件發生後,學院要及時做好事後恢複工作,恢複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社會和校園穩定。
(一)善後處置
1.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必要時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2.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查勘和理賠工作。
3.協助相關司法機關對突發事件中出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二)調查評估
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别和特點,學院配合相關專業機構及時查明突發事件的發生經過和原因,總結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對突發事件的損失進行評估。
六、責任追究
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學生突發事件的知情報告是全院師生的責任和義務,對在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事件中和善後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隐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隐瞞、緩報、謊報情況,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以及其他不利于預防和處置工作的,視其情節和危害進行追責;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附 則
1.本預案是學院處理學生突發事件的主要依據,一旦發生學生突發事件,全力投入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2.學院将根據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修改和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3.本預案由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