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本科學生考試違紀舞弊管理辦法是構建我院學生誠信考試制度的重要保證,是促進學院良好學風建設的制度基礎,更是培育我院學子誠信品質的基石。為完善學院本科學生考試違紀管理工作,推動學院學生工作有序開展,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适用于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在校本科生參加的學校及學院組織的各類考試,包括期中考試、期末考試、課堂測試、學生手冊考試、英語四六級考試等各級别考試。
第三條 本管理辦法适用于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全體本科學生。
第四條 本科學生考試違紀管理辦法的原則是:提前預防、嚴格檢查、從重處罰、重視教育。
第二章 違紀處理
第五條 對考試違紀舞弊的學生,給予抄寫《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本科學生考試違紀舞弊處理辦法(2015年修訂)》一遍的懲罰,撰寫以“誠信”為主題的作文(不低于2000字)五篇,并在規定日期内上交歸檔。
第六條 對任何違反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存在違紀舞弊行為的學生,不論情節的嚴重性,一經查實,即取消該生本學年的校内全部獎、助及其他評優資格。
第七條 對學生考試違紀舞弊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學院将及時把處分結果通過學院公示欄、官網、班群等多渠道進行公示,處理結果記入該生檔案。
第八條 對學生考試違紀舞弊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由輔導員第一時間聯系該生家長,并将考試作弊的證據及處罰通知郵遞給該生家長,必要時家長須到校配合處理。
第三章 預防管理
第九條 每次考試前由輔導員在班級範圍内指定三名同學負責監督檢查,排查寝室有無同學進行作弊準備工作,及時反饋。
第十條 所有考試一律按照考場學生序号就座,不按序号就坐的學生按考試違紀處理。
第十一條 學生進入考場後,禁止随身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
第十二條 考試過程中,每個年級的輔導員必須不定時巡視考場,重視考場紀律檢查,及時發現并糾正問題。
第十三條 輔導員應主動協助核實情況并及時予以通報,嚴禁違規為作弊考生說情。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
2016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