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研究生)
為了鼓勵研究生勤奮學習,培養和提高研究生的綜合素質,夏興園教授設立“夏興園獎學金”,用以獎勵有志于從事經濟學科學研究工作、品學兼優的研究生。為作好“夏興園獎學金”評定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評選原則
本着公平、公開、公正的評選原則,嚴格按照申報條件進行推薦,使獎學金評定工作真正成為調動研究生學習和研究積極性、激發研究生進行科研的重要手段。
二、獎學金設置與獎勵金額
1.獎學金申報名額:每年申報3名候選碩士研究生和2名候選博士研究生。
2.獎學金設置:面向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各專業産生。
3.獎勵金額:每名碩士研究生2000元,每名博士研究生3000元。
三、申報對象與申報條件
1.申報對象
在校二、三年級研究生。上一年“夏興園獎學金”獲得者原則上不能再次申報;對表現突出者,可以憑上一年研究業績成果申報。
2.申報條件
(1)基本條件:
第一,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規章制度,政治思想表現良好。
第二,學習态度端正,學習成績優異,碩士生英語提前通過或成績在80分以上,學位課成績在85分以上且單科成績不得低于75分;博士生所有課程均在75分以上。
第三,無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偷竊公私财物、破壞公物、無故曠課、不按時報到注冊等違紀現象。
第四,身心健康,積極參加學院組織的各項社會活動和文體活動。
(2)除了滿足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需滿足下列科研條件之一:
第一,CSSCI來源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第一作者且署名單位為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如果是第二作者則第一作者必須是其導師;同時,論文字數不得少于3000字);學術論文的内容必須與本專業有關,具有針對性、創造性及實用性;
第二,在各類科技創新(科學研究、社會調查、發表論文及作品、發明創造)活動中,獲省級(含)以上榮譽稱号或三等獎以上獎勵或獲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一等獎。
(說明:有效科研成果或獎項的截止日期為當年的8月31日。)
(3)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獎學金的評定:
第一,本學年度因違反校紀校規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處分或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者;
第二,本學年度學位課程考試有一門以上(含一門)不及格者;
第三,在獎學金評定過程中,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實行“一票否決”;此外,對于通過弄虛作假而獲取的獎助學金,一經查實,将被如數追回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四,未完成繳費注冊手續者。
四、推薦辦法和評選程序
采取個人申報、導師推薦、集體評選、結果公示的評選程序。
1.評審時間:每年10月中下旬,具體以實際通知為準。
2.個人申報及導師組初審:個人根據申報條件,提出書面申請,填寫《 “夏興園獎學金”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經導師推薦、導師組初審合格後,将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成績單、已發表文章、獲獎證書、專利證書等等)報至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研究生工作處。
3.學院組織專家複審:确定獲獎者名單并上網公示(三個工作日),對獲獎者有異議的可直接向學院反映情況,公示名單及申請表交至夏興園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4.經夏興園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認同的獲獎學生填寫《夏興園獎學金申請登記表》一式兩份,報夏興園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備案。
5.召開頒獎儀式,發放證書及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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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興園獎學金” 評審委員會
2014年3月12日
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夏興園獎學金”申報表(研究生申報表)f.doc